隨著區域經濟的發展和繁榮,大街小巷上的各種車輛日趨增多,由停車難帶來停車亂,使城區交通擁堵的狀況雪上加霜,誠然,人的公德水平和法律意識參差不齊,不可能一促而蹴就提升起來。猶如硬幣都有兩個面,治理車輛不按規定亂停亂放這一城市頑癥,光靠一味地嚴管重罰有效終有限,還要多從解決可用的停車位上對癥下藥,才能正途。尤其是讓現有的、有限的城市停車場地資源發揮出更大效益,兩方面結合起來,才會催生事半功倍的治理效果。
一座城市的美麗表情離不開高樓大廈、環保綠化,更離不開交通暢通與文明有序。有人說,看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只要看看它的車輛停放狀況就可以了,這話也許失之偏頗,但是它也道出了一個事實:城市文明作為社會進步的一個高層次要求,應當以必要的城市基礎設施為前提。民生利益無小事,解決車位少、停車難問題,不僅可以方便群眾,美化城市形象,加快城市節奏,也降低了治安糾紛發生率,減少不必要的社會治理和運轉成本。
機械化立體停車庫的占地面積約為平面停車場的二分之一到二十五分之一,其空間利用率比普通停車庫提高了一倍。同時,機械化立體停車庫的造價相對普通停車庫節約10%——20%。大力興建立體停車庫,并向社會公布停車場示意圖,方便車主就近、規范停車,確實能有效緩解車輛恣意停放,阻礙交通的亂象,但是“良好的開端只是成功的一半”,在這個基礎上,還要將停車位納入城市建設和拓展的整體規劃中,從長遠考慮多劃出一定的區域用于配套停車場建設,以便于實行規范化管理。韓國首爾城通過合理利用現有寬街道、空閑場地等方式增加了30多萬個停車位,使停車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頗值得借鑒。